所知的意思
所知
(1) 已掌握的知識
(2) 指相識的人
⒈ 所知道的;知道。
引《左傳·僖公三十年》:“許君焦瑕,朝濟而夕設版焉,君之所知也。”
漢王粲《詠史詩》:“自古無殉死,達人共所知。”
南朝梁丘遲《與陳伯之書》:“圣朝赦罪責功,棄瑕録用,推赤心於天下,安反側於萬物,將軍之所知,不假僕一二談也。”
⒉ 相識的人;要好的人。
引《儀禮·既夕禮》:“所知,則賵而不奠。”
《西京雜記》卷三:“余所知有鞠道龍,善為幻術。”
唐元稹《鶯鶯傳》:“張生發其書於所知,由是時人多聞之。”
知道的事理。
所知的字義分解
1. 處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場所。處所。
2.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詞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動詞前,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領的部隊)。所謂(a.所說的;b.某些人所說的,含不承認意)。無所謂(不關緊要,不關心)。所有。各盡所能。所向無敵。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。
5. 用在動詞前,與前面的“為”或“被”字相應,表示被動的意思:為人所敬。
6. 姓。
1. 曉得,明了:知道。知名(著名)。知覺(有感覺而知道)。良知。知人善任。溫故知新。知難而進。知情達理。
2. 使知道:通知。知照。
3. 學識,學問:知識,求知。無知。
4. 主管:知縣(舊時的縣長)。知府。知州。知賓(指主管招待賓客的人。亦稱“知客”)。
5. 彼此了解:相知。知音。知近。
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知(老朋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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