鹽捕分府的注音:一ㄢˊ ㄅㄨˇ ㄈㄣ ㄈㄨˇ

鹽捕分府的意思
⒈ 舊時知府下面專管鹽務的同知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八回:“忽然前面一對高燈,又是一對提燈,上面寫的字是‘鹽捕分府’。”
鹽捕分府的字義分解
(1)(名)食鹽
(2)(名)由金屬離子(包括銨離子)和酸根離子組成的化合物。常溫時一般為晶體;絕大多數是強電解質;在水溶液中和熔融狀態下都能電離。
(動)捉、逮:~房|~獲|~快|~撈|~拿|~食。
1. 區劃開:分開。劃分。分野(劃分的范圍)。分界。分明。條分縷析。分解。
2. 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:分發。分憂。分心勞神。
3. 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:分會。分行(háng )。
4. 散,離:分裂。分離。分別。分崩離析。分門別類。
5. 辨別:區分。分析。
6. 區劃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7. 一半:人生百年,晝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(1)(名)舊時稱官吏辦理公事的地方;現在稱國家政權機關:官~|政~。
(2)(名)舊時官府收藏文書、財物的地方:~庫。
(3)(名)舊時稱大官、貴族的住宅;現在也稱某些國家元首辦公或居住的地方:王~|元首~|總統~。
(4)敬辭;尊稱對方的家:貴~。
(5)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區劃;比縣高一級:開封~|濟南~。
(6)(Fǔ)姓。〈古〉又同“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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