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1.搶,強取:搶~。掠~。巧取豪~。強(qiāng)詞~理。
2.爭先取到:~得最後勝利。~魁。~冠(guàn)。
3.衝開:~門haO86.com而出。
4.喪失,削除:剝~。褫~(剝奪)。~志(改變志向或意願)。
5.晃動:光彩~目。
6.決定如何處理:請予裁~。
7.漏掉(文字):第八行~一字。
奪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 康熙筆畫:14畫,部外筆畫:11畫
〔古文〕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
徒活切,音
。彊取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大賈富家,不得豪奪吾民。《景帝紀》漁奪百姓。《文中子·王道篇》輕施者必好奪。
又鐫削祿階亦曰奪。《論語》奪伯氏騈邑三百。
又狹路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莊公襲莒于奪。○按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齊侯襲莒,杞殖華還載甲,夜入且于之隧。《杜註》:且于,莒邑。隧,狹路。鄭元引之證經(jīng)云:隧奪聲相。近又云:或作兌,據(jù)此則奪非地名。敓,古奪字,兌卽敓之省文。
澔失考,誤音兌,字書因之訓地名,
非。
又丘月切,音闕。《白居易·桐花詩》何此巴峽中,桐花開十月。草木堅彊物,所稟固難奪。
又葉僻吉切,音狄。《大
度首》石赤不奪,節(jié)士之必。敚或敓原字從攴。
說文解字
奪【卷四】【奞部】
手持隹失之也。從又從奞。徒活切
說文解字注
(奪)手持隹失之也。引伸爲凡失去物之偁。凡手中遺落物當作此字。今乃用脫爲之。而用奪爲爭?字。相承久矣。脫、消肉臞也。徒活切。鄭康成說禮記曰編
爛脫。脫音奪。從又奞。又手也。持隹而奞。少縱卽逝也。徒活切。十五部。
奪的方言集匯
◎ 粵語:dyut6
◎ 客家話:[陸豐腔] tot7 [梅縣腔] tot8 [臺灣四縣腔] tot8 [客語拼音字匯] tod6 [東莞腔] tot8 [客英字典] tot8 [寶安腔] tot8 [海陸豐腔] tot8
◎ 潮州話:doh8


打印字帖
完善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