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(名)〈書〉衣襟。
(2)((hao86.com好查)名)〈書〉睡覺用的席子。
名詞
(1) (形聲。從衣,壬聲()。本義:衣襟)
(2) 同本義
衽二尺有五寸。——《儀禮·喪服記》
再拜稽首以衽受。——《公羊傳·昭公二十五年》
楚必斂衽而朝。——《漢書·張良傳》
(3) 又如:衽左(左衽。我國古代某些少數民族的服裝,前襟向左掩,異于中原一帶的右衽。用以指受外族的統治);衽服(左衽之服。指少數民族的服裝);衽發 (披發左衽。指古代中原地區以外少數民族的裝束)
(4) 指床草席
御衽于奧。——《儀禮·士昏禮》。注:“臥席也。”
衽席床第。——《周禮·王府》
(5) 又如:衽席(床褥與莞簟);衽席之上(比喻安全舒適的地方)
(6) 袖子
衽,袖也。——《廣雅》
文伯引衽攘捲而親饋之。——《列女傳》
(7) 下裳
終歲御,衣衽不敝。——《周禮》。鄭玄注:“衽謂裳也。”
(8) 古時連接棺蓋與棺木的木楔,兩頭寬中間窄。漢代名為小腰,插入棺口兩旁的坎中,使蓋與棺身密合
君蓋用漆,三衽三束。——《儀禮·喪大記》
動詞
(1) 睡臥
故得病寢衽,畏懼鬼至。——漢· 王充《論衡·訂鬼篇》
(2) 又如:衽金革(以兵器、甲胄為臥席。形容時刻保持警惕,隨時準備迎敵)
(3) 整理衣襟
正冠則纓絕,衽襟則時見。——《新序》
衽【申集下】【衣部】 康熙筆畫:10畫,部外筆畫:4畫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汝鴆切《集韻》如鴆切,
音妊。《類篇》衣襟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褸謂之衽。《釋名》衽,襜也。在傍襜襜如也。《禮·玉藻》衽當旁。《註》衽,謂裳幅所交裂也。
又《禮·曲禮》請衽何趾。《註》衽,臥席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玉府》掌王之燕衣服衽席。《註》衽席,單席也。
又《禮·檀弓》棺束
二衡三衽每束一。《疏》小要也。其形兩頭廣,中央小也,旣不用釘棺,但先鑿棺邊及兩頭合際處作坎形,則以小要連之。今因漢時呼衽爲小要也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跪敷衽以陳辭兮。《註》衽,衣前也。
又《博雅》衽、裀、袾、
,裑也。
又《集韻》忍甚切,音稔。義同。
又《類篇》或作
,通作袵。
說文解字
衽【卷八】【衣部】
衣?也。從衣壬聲。如甚切
說文解字注
(衽)衣?也。凡朝祭?服。衣與裳殊。深衣不殊。?服記曰。衽二尺有五寸。鄭曰。衽所以掩裳際也。上正一尺。燕尾一尺五寸。凡用布三尺五寸。玉裁按。朝祭服同。玉藻注所謂或殺而下屬衣。則垂而放之者也。玉藻。衽當旁。鄭曰。謂裳幅所交裂也。江氏永曰。以布四幅正裁爲八幅。上下皆廣一尺一寸。各邊削幅一寸。得七尺二寸。旣足要中之數矣。下齊倍於要。又以布二幅斜裁爲四幅。狹頭二寸在上。寛頭二尺在下。各邊削幅一寸。亦得七尺二寸。共得一丈四尺四寸。此四幅連屬於裳之?旁。所謂衽當旁也。玉裁按。此注所謂或殺而上屬裳。則縫之以合前後者也。此二者皆謂之衽。凡言衽者、皆謂裳之兩旁。鄭曰。凡衽者或殺而下。或殺而上。是以小要取名焉。小要者、?大記云君葢用漆三衽三束是也。假借爲衽席。衽席者、今人所謂褥也。語之轉。從衣。壬聲。如甚切。七部。
衽的方言集匯
◎ 粵語:jam5 jam6
◎ 客家話:[臺灣四縣腔] ngim5 [客英字典] ngim5 [海陸豐腔] ngim6 [梅縣腔] jim5 ngim5
衽為謎底的謎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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